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。
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(节录)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39 号 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(节录),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(以下简称软件),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。
第三条 (四)软件著作权人,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,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
第二章 软件著作权
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:
(五)发行权,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;
(六)出租权,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,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;
(九)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。
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,并有权获得报酬。
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,并有权获得报酬。